根据IEC1024-1和GB 50057-1994(2000版)的有关规定, 建筑物防雷可分为内、外部防雷,并按人、物和设备对雷 电灾害的感受强度不同可把建筑物内、外环境划分为 LPZ0A、LPZ0B、
LPZ1、LPZ2、LPZn等不同的防雷区,并符 合下列规定:
(1)直击雷克非防护区。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都 可能遭到直接雷击,属完全暴露的不设防区。
(2)直击雷防护区。电磁场没有衰减,各类物体很少遭 受直接雷击,属充分暴露的直击雷防护区。
(3)第一防护区。由于建筑物的屏蔽措施,流经各类导 体的雷电流比直击雷防护区小,电磁场得到了初步的衰减 ,各类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
(4)第二防护区。进一步减小所导引的雷电流或电磁场 而引入的后续防护区。
(5)后续防护区。需要进一步缩小雷电电磁脉冲,以保 护第三度水平高的设备的后续防护区。
古建筑物防雷工程的防雷措施
LPZ0A位建筑物的外部防雷保护区域,LPZ0B~LPZn为建筑 物内部防雷保护区域。古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必须将外部防 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作为整体统一考虑。
安装GB 50165-1992《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 》第5.3.3条的规定,古建筑物装设防雷装置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应有防直击雷和防雷击电磁脉冲的装置。
(2)应考虑雷击时所产生的接触电压、跨步电压和各种 架空线路引来的危害。
(3)若建筑物内部有大型金属构件或存放有金属物体、 金属设备,应考虑雷击电磁感应的影响。
根据以上要求,古建筑物防雷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