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库防雷接地怎么才能做到好,郑州雷地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专家在下边的文章里将详细来设计出一个具体的危险品仓库防雷接地方案,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仓危险品仓库担负着物资储备和供应任务,装备物资多为爆炸易燃危险品,所处环境特殊,地面库所处位置多为空旷狭长相对平整的半山区,是雷击的多发地带,而且,库区一般占地面积较大,而单栋库房建筑面积较小,难以进行雷电的多级保护,这些地方就成了雷击多发地带,是库区安全建设的难点重点。
同时,危险品仓库静电放电引发爆炸、人体电击的事故也时有发生。这是因为:一方面,仓库中贮存的许多危险品及其包装材料的电阻率都在1011~ 1015Ω?cm范围内,具备了静电产生的内部条件;另一方面,在危险品作业中离不开搬运、堆码、覆盖等操作,因而货物之间、货物与人体之间、货物与搬运工具之间、搬运工具与地坪之间等不可避免地产生摩擦、滚动、撞击等,这些过程都会在危险货物表面、人体等引起很高的静电积累,即静电产生的外部条件也充分存在。如果防护不当,就可能产生火花放电和刷形放电,从而成为引发爆炸的点火源,更易发生电击事故,甚至发生操作人员被静电放电击倒的现象。显然,危险品仓库的静电放电防护措施必不可少。
对各类地面防雷场所,应按不同的防雷类别,采取防直击雷、闪电感应、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各类地下、半地下防雷场所,采取防闪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防雷场所内设有电子信息系统时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各类场所还应做好防静电接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大限度地减少雷电及静电造成的破坏和损失。
按库房存储装备物资的特性,对雷电的敏感程度和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及后果,将危险品仓库防雷类别划分为三个等级:I、Ⅱ级危险场所(危险场所定义详见GJB2268A-2002第5章的规定)为一类,Ⅲ类危险场所和雷达、指挥仪、系统等含有电子设备的场所为二类,除一、二类防雷场所以外的其它场所为三类。结合国家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3.0.2及3.0.3条定义,危险品仓库主要为一、二类防雷等级,具体设计时根据单体建筑存储特性划分。
防直击雷措施
(1)地面一类防雷场所可采取下列措施
1)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架空接闪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5m×5m或6m×4m使被保护场所及其所属物体,均处在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
2)独立接闪杆的杆塔、架空接闪线的端部和架空接闪网的每根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金属杆塔或钢筋网作为引下线。
3)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或网及支柱及其接地装置与被保护建筑物(含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1条第5、6、7款的规定。
4)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5)当树木高于地面防雷场所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及场所之间的净距不小于5m.
6)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网格不大于5m×5m或6m×4m的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并保证被保护场所均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以内,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②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12m;
③建筑物应装设等电位联结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12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等电位联结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等电位联结干线环路;
④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2)地面二类防雷场所,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
(3)地下、半地下防雷场所口部的外露金属物,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防闪电感应措施
据统计,在每年的雷击事故中,因直击雷引发的灾害为15%,而因闪电波和闪电感应沿电源、信号线路损坏室内设备的雷击灾害约达80%,可见做好防闪电感应及闪电电波侵入的重要性。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m~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灌或用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网的交叉点应绑扎或焊接,并应每隔18m~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2)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也应跨接。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3)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间隔距离,应符合GB50057-2010第4.2.1条第5款的规定。当屋内设有等电位连接的接地干线时,其与防闪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
(4)防雷场所的密闭门、通风门、防护门及通风窗等金属框架,和其内部的钢屋架、道轨、吊车、金属地板、金属管道、电缆桥架、电缆金属外皮等大尺寸的金属物,应与接地装置可靠连接。
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应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2)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Ⅰ级试验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或等于2.5kV,其每一保护模式应选冲击电流等于或大于10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应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IP54的箱内。
(3)当架空线转换成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时,其埋地长度可按下式计算:L≥2√ρ式中:L—电缆铠装或穿电缆的钢管埋地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长度(m);
ρ—埋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Ωm)。
当土壤电阻率测量有困难无法计算时,电缆埋地长度应大于等于50m.
(4)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应装设Ⅰ级试验的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或等于2.5kV.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无法确定时,冲击电流应取等于或大于12.5kA.
防雷击电磁脉冲措施
(1)当防雷场所内设有电子信息系统时,应视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的环境,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重要性和雷击事故的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雷击风险评估,正确分析和预测可能的损失,并视据悉情况在各雷电防护区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电源线的电涌保护;
2)信号、数据线的电涌保护;
3)等电位联结:所有与建筑物组合在一起的大尺寸金属件都应等电位联结在一起,并与防雷装置相连。但独立接闪器及其接地装置除外。
4)作好屏蔽。
防雷及防静电接地装置
静电放电是危险品仓库与生俱来的“内部隐患”,只有地坪、人体、货物、作业工具等所有因素都能与地电连通,才能避免静电灾害。这不同于雷电,特别是直击雷,属于“外部隐患”,通常采用合适的若干套避雷装置甚至可以保护整座库区。而静电的防护从存储、作业,甚至人员进出走动都要时刻警惕,从理论上讲,接地、增湿、掺杂、中和等都是防护静电放电的技术途径,其中接地是危险品仓库静电放电必须采用的基本防护措施。
(1)除独立避雷装置单独设置防雷接地装置外,其它避雷装置的接地方式应采用共用接地系统。
(2)防雷场所内应设置总接地端子板,总接地端子板应装设在便于安装和检查并接近各引入线的位置,地下、班地下库房宜设在引洞内,地面防雷场所宜设在缓冲间或配电间内。接地端子板的连接点应具有牢固的机械强度和良好的电性,一般为紫铜带定制。
(3)防雷场所内的接地干线宜采用多股铜芯线或铜母排及热镀锌扁钢,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线或热镀锌扁钢,新型铜包钢材料目前也被广泛应用。
(4)接地体应视地域环境采用放射型或环形布置。
放射型布置:从引下线的基点开始,沿放射方向设置若干个水平或垂直接地体。每一引下线必须至少连接到一个独立的接地体上,接地的少数量应不少于二根。放射型布置适用于低土壤电阻率地区。
环形布置:沿被保护建筑物外框环形设置若干个水平或垂直接地体,距建筑外墙水平距离一般要求不小于3m布置。环形布置是目前采用较多的形式,有利于引下线之间的等电位联结,可实现环内区域的电位均衡控制。
(5)接地体分自然接地体和人工接地体。除独立避雷杆(针或网)采用人工接地体外,均可利用基础部分钢筋混凝土内相互连接的钢筋网和其他地下的金属结构体,作为自然接地体。人工垂直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角钢、钢管或圆钢,长度一般不小于2.5m,间距一般为5m;人工水平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扁钢或圆钢。随着工艺的发展,也可采用铜包钢等新型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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